国庆节放假通知
通 知
青星办通字(2014)20号
各企业、处室:
按有关规定,国庆节放假调休七天:10月1日至7日,10月8日正常上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9月27日(星期六)上午、9月28日(星期日)、10月11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,9月27日(星期六)下午休班。
2、各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实际,合理安排假期,但最长不得超过七天。
3、各企业要妥善安排节日期间的安全和保卫工作,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生。节前要进行安全检查,对排查的隐患要即时整改,确保节日安全。
4、各单位要升挂新国旗、集团团旗,张贴欢庆标语牌,搞好安全保卫、美化亮化、车间及办公楼卫生等工作, 9月30日下午由集团文明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检查。
5、董事会成员、总经理办公会成员、总部各处室处长节日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,企业负责人外出要向相关领导请假并保持联络畅通。纺机产业研讨会于节后上班召开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6、各单位节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,并将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29日上午11:00前报集团办公室。由办公室编排集团公司总值班表下发。
特此通知。
集团总部办公室
2014-9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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